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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
|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1-03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
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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