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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庭上讲述取款经过 自称为保护银行财产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2-23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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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2日)上午,许霆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预计12点钟结束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多。许霆的辩护律师称,庭审过程很顺利,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公诉材料,但对案件的定性影响不大。许霆自述时称“取钱是为保护银行财产”,父亲许彩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认可这种说法。

    检察机关新材料 辩护律师称不影响案件定性

    许霆辩护律师吴义春称,庭审过程很顺利,他们仍然坚持无罪辩护,坚持认为许霆的行为虽具有危害性,但是没有构成犯罪。据悉,庭上辩论主要围绕两个焦点进行:对许霆行为是否犯罪的定性问题,以及银行出示的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

    检察机关今天提出了新的公诉材料,继续指控许霆犯有盗窃罪。但辩护律师称,新的公诉材料主要是针对许霆身份的认定和破案的详细过程,对案件定性的影响不大。

    与前次庭审不同,双方在法庭上对银行出示的原始数据和流水单逐份做了详细的分析,辩方认为银行证据没有经过第三方认可,不能够完全采信。

    由于期限将近,预计本次庭审在月底前即可公布结果。按照司法程序,如果判决对许霆不利,辩护律师还可提起上诉。

    许霆庭上自述当时经过

    据悉,虽然许霆在前次出庭时也曾为自己辩护,但今天庭审上他阐述了事件经过。许霆说,当时曾想把取出来的钱保护好,事后交给领导,取完钱后还一直想把钱还回去。由于害怕,23号辞了职,24号返回老家。

    记者从辩护律师处证实,许霆在庭上表示“取钱是为保护银行财产”。

    许父:对孩子庭上表现不满意

    许彩亮在这百余天中来往奔波,终于等到了重审结束。他说:“我对他(许霆)今天在庭上的表现不满意,我不认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指为保护银行财产),我觉得这不是他的真实想法。”

    许彩亮对庭审结果不是很乐观,虽然对律师和法院有信心,但他估计最好的情况下,许霆也要获刑3至10年,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他还没有告诉许霆的母亲,“刚结束就收到她的电话和短信,我跟她说挺好的,等法院消息。”

    专家联名建议判决许霆无罪

    中国经济名家讲坛副理事长李开发等四名法律专家日前联名致信广州中院,根据四点原则建议判决许霆无罪:

    一是罪行法定的原则;二是根据法律当中有不同解释的,应当采用对被告有利的解释,符合法律的宽容原则;三是参照外国同类案件中大多数宣判无罪的判决;四是此案件具有极个别性、银行起着诱导的作用是前提。没有诱导,这个案件本身就不会出现。(

责任编辑:luo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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