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注册 | 登录 | 控制面板 | 会员列表 | 搜索 | 投稿 | 留言本
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非户籍儿童教育有望立法
非户籍儿童教育有望立法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法律在线咨询点击这里咨询律师
2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多个部门进行座谈,共同研究如何用好用足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庄礼祥,副主任李华楠,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

    非户籍儿童教育政策有望立法

    教育立法在深圳迄今为止所有立法中,只占1.7%。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指出,以下几个领域可依的法规相当少,亟待立法。

    一是学前教育。深圳目前已经完全市场化,由此带来一些配套问题,比如住宅小区配建的学校是否应收取办学者管理费,教师最低工资如何确定,是否应借鉴香港做法区分盈利和非盈利学校等。二是社会培训市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后,社会培训机构反而大行其道,且鱼龙混杂,亟待规范化。三是非户籍儿童的教育政策。由于深圳人口结构倒挂严重,非户籍儿童教育政策要根据我市人口政策制订,市教育局目前正在研究,初步形成了相关文件,如果能进一步通过特区立法解决好,对城市长远发展十分有利。四是民办学校。由于无法可依,民办学校关停并转等问题处理起来相当棘手。五是高等教育。

    心理卫生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深圳市康宁医院院长胡纪泽在会上发言说,当前深圳的心理卫生形势非常严重:心理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21.19%;心理卫生资源严重不足,低于全国最低水平;心理咨询师没有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给今后工作带来严重隐患等。同时,对心理疾病患者如何治疗,特别是维护其合法权益,也没有法律规定。市卫生局和康宁医院已经为该项立法准备两年多时间,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法规草案。

    据了解,《心理卫生条例》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拟在年内提交审议。草案规定的主要内容有:以政府为主导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心理卫生工作机制;强调要加强精神健康促进精神疾病预防,做到预防、治疗和康复三者结合;规范心理咨询行业发展,对心理咨询这个新兴行业采用“业必归会”模式管理,对人员准入、技术要求和服务原则作出规定;规范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行为;明确城市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办法;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政策奖励拟由财政买单

    市计生局提出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依法兑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该局指出,目前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省里定的标准比较高,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都能落实,但在私营和外资企业难以落实。通过特区立法,可以将奖励标准在全省的基础上降低一点,但全部由政府财政买单,从而全面兑现国家法定的奖励政策。目前该条例已列入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库

责任编辑:luozh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深圳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贴
  • 下一篇:
  • □ 最新文章
    精华文章  非户籍儿童教育有望立法 02-27
    精华文章  深圳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 02-27
    精华文章  今日关注:证监会今年首... 02-25
    精华文章  检察机关五年来受理群众... 02-25
    精华文章  辱性法律惩罚的博弈分析... 02-24
    精华文章  许霆庭上讲述取款经过 ... 02-23
    精华文章  湖北仙桃黑老大当街扫射... 02-21
    精华文章  医改将在部分地区展开试... 02-21
    精华文章  没当过法官可以做法院院... 02-20
    精华文章  商场内购物顾客猝死起纷争 02-19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非户籍儿童教育有望立法 02-27
    精华文章  深圳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 02-27
    精华文章  今日关注:证监会今年首... 02-25
    精华文章  检察机关五年来受理群众... 02-25
    精华文章  辱性法律惩罚的博弈分析... 02-24
    精华文章  许霆庭上讲述取款经过 ... 02-23
    精华文章  湖北仙桃黑老大当街扫射... 02-21
    精华文章  医改将在部分地区展开试... 02-21
    精华文章  没当过法官可以做法院院... 02-20
    精华文章  商场内购物顾客猝死起纷争 02-19
    □ 热点文章
    普通文章  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 06-17
    普通文章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 06-17
    精华文章  吉林警方提醒网民浏览香... 02-04
    普通文章  权利、义务、权力 12-25
    普通文章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 06-17
    普通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机动... 06-17
    普通文章  上诉法院与级别管辖--北... 12-25
    普通文章  武汉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06-17
    普通文章  全国律协维权工作报告 06-17
    普通文章  广东已明确交通事故赔偿... 06-17
       发表评论 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QQ:
    性别: MSN:
    E-mail: 主页:
    评分: 1 2 3 4 5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南方律师在线深圳分站    Email:cg1997#gmail.com
    法律顾问:罗振辉 律师  咨询电话:0755-89801213
    合作伙伴:深圳房地产法律网  粤ICP备06030341
    点击这里咨询律师